广东省自然基金评审办法
一、评审范围及内容
广东省自然基金评审范围主要包括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技术开发等自然科学领域。评审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:
1.
基础研究
:对自然界规律、原理和基本特性的探索与揭示,包括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数学等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。
2.
应用研究
:致力于自然科学成果在工程技术、农业生产、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应用研究,推动科技成果转化。
3.
技术开发
:针对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需求,开展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。
二、申请资格
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基本资格:
1.
独立申请资格
:具有独立承担科学研究任务的基本条件,包括取得相关学术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。
2.
研究团队资格
:具备完整的、连续的研究团队支持,研究人员专业分工明确,具备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所需的各类人员。
三、申请流程和要求
1.
立项申请
:申请人应当按照基金管理部门公布的申请时间节点,递交研究课题的立项申请书。申请书内容应包括课题的研究内容、研究目的、技术路线和预期成果等。
2.
评审流程
:基金评审包括初审、复审、答辩等环节。申请人需参与答辩环节,就研究内容、技术方案等进行详细解释和论证。
3.
资金使用要求
:获得基金资助后,需按照拨款通知书规定的用途和期限使用基金,并按规定期限完成基金项目。
四、评审标准和建议
1.
学术水平
:评审须充分考虑课题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、研究经历和科研业绩。
2.
研究内容
:评审应重点关注课题的科学创新性、原始性以及实际应用价值。
3.
预期成果
:申请人在评审流程中应清晰陈述预期成果,并阐述其在学术、产业等方面的潜在影响。
五、经费管理和验收
1.
经费管理
:资金拨付采取多年拨付、阶段拨付等方式,经费使用情况需进行定期审计。

2.
验收要求
:项目结束后,需提交验收报告,对项目研究的达成情况、成果水平进行验证和评估。
总体而言,广东省自然基金评审办法注重对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的全面评估,鼓励科学家和研究人员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科研课题,推动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的持续发展与进步。
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,如果你有其他问题,也可以随时向我提问哦。